課程名稱 |
稅務訴訟專題討論一 SEMINAR ON TAX LITIGATION (Ⅰ) |
開課學期 |
99-1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葛克昌 |
課號 |
LAW5038 |
課程識別碼 |
A21 U330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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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3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7,8,9(14:20~17:20) |
上課地點 |
法1506 |
備註 |
與大學部合開。 總人數上限:6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991tax1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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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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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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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一、課程緣起
自89年施行行政訴訟新制以來,稅務訴訟依舊高居行政訴訟案件量之最大宗,諸多爭訟案例係源於新興金融商品或保險、信託等,如認購權證及投資型保單等,傳統教科書的稅法學理早已無法全盤涵蓋,擬儘可能貼近實務爭訟的核心-會計與訴訟實務。
二、課程內容及進行方式
本學期課程計畫以《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實質課稅原則》相關案例為題,揀選數則典型判決,每次上課,第一節課先由碩士生進行分組報告,除須分析案例經過、成因、兩造事實法律爭議點及判決理論架構,第二節課則由有實際從事稅務訴訟經驗的律師、會計師以當事人代理人之地位,分從法律與會計角度進行分析,並試擬可行的訴訟架構,評估進一步救濟,如再審、上訴或聲請釋憲的可能性,第三節課為綜合研討,開放與會嘉賓自由提問並由報告同學回應,最後由教授給予若干簡評。本課程學期末將課堂報告蒐羅編輯,以案例分析的專書方式發表出版。
三、授課師資
本課程的開課教師為葛克昌教授。另每堂課由擁有稅務訴訟經驗的律師、會計師各一位,以實務工作者角度,協助案例分析的教學。
四、備註
本課程固定於每學年上學期開課,下學期則不開課。
本課程為三學分,有全新課名及課號,先前有修過稅務爭訟專題討論或稅務爭訟專題研究者,仍得修習。 |
課程目標 |
1、促進稅法的教學、研究與實際案例接軌,避免教學過度理論化。
2、透過引進稅法實務工作經驗豐富的律師、會計師,協助上課學生可藉由多元化、案例式教學及研究,對稅務訴訟實務更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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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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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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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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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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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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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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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9/14 |
葛老師授課 |
第2週 |
9/21 |
葛老師授課 |
第3週 |
9/28 |
黃源浩助理教授授課 |
第4週 |
10/05 |
稅法研討會 |
第5週 |
10/12 |
得否將海外受控企業之銷售列為國內控制企業之銷售?參考案例:最高行99,判,102 |
第6週 |
10/19 |
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應否設算利息?
參考案例:最高行99,判,131 釋字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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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週 |
10/26 |
專門技術得否提列為成本費用?
參考案例:最高行99,判,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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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週 |
11/02 |
出售未上市公司股票之銷售價格顯較時價為低得否逕為調整?
參考案例:最高行98,判,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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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週 |
11/09 |
同時未申報銷貨退回及進貨退出得否予以漏稅罰?
參考案例:最高行98,判,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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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週 |
11/16 |
分配股利前移轉股票於受控投資公司是否得加以調整處罰?
參考案例:最高行98,裁,2216;中高行98,訴,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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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週 |
11/23 |
所得稅法第4條第一項第16款之所有權人應否限定為名義上所有權人?
參考案例:最高行98,裁,2097;北高行98,訴,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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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週 |
11/30 |
受託人捐贈信託財產得否列報捐贈扣除額?又得否加處罰?
參考案例:最高行98,判,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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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週 |
12/07 |
股東透過新設公司持有原公司之股票而得緩課所得稅是否該當脫法避稅?
參考案例:北高行99,訴,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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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週 |
12/14 |
邀請國內醫師參加國外醫學會議所支出之費用應如何定性?
參考案例:北高行98,訴,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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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週 |
12/21 |
公司租賃公務車予員工使用之費用是否為該員工之薪資所得?
參考案例:北高行98,訴,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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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週 |
12/28 |
稅捐主體之認定應由稽徵機關或納稅義務人負舉證責任?
參考案例:中高行98,訴,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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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週 |
1/04 |
各項分類所得間應如何定性?又應由稽徵機關或納稅義務人負舉證責任?
參考案例:高高行98,訴,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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